新聞動態
分支機構
010-65218287
東靈通新聞 您的當前位置:首頁 > 新聞動態 > 東靈通新聞
東靈通董事長張朝棟點評2013年商標法修改法條
【導語】:2013年商標法的修改內容有哪些?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四次會議30日表決通過了《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修改〈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〉的決定》,自2014年5月1日起施行。
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四次會議30日表決通過了《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修改〈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〉的決定》,自2014年5月1日起施行。商標法將根據這一決定作相應修改并對條文順序作相應調整,重新公布。這也是商標法自1982年制定以來第三次修改。
這次對商標法的修改內容主要包括以下六個方面:一是增加關于商標審查時限的規定;二是完善商標注冊異議制度;三是厘清馳名商標保護制度;四是加強商標專用權保護;五是規范商標申請和使用行為,禁止搶注他人商標,維護公平競爭的市場秩序;六是規范商標代理活動。
董事長張朝棟點評:
商標法修改,是我國知識產業經濟權快速發展的要求,也是我國商標法律進步又一次飛躍。修改后的法律更加符合市場經濟發展,更加符合商標作為企業重要財產載體的法律地位本義,有利于商標市場經濟發展,修法后我國商標申請量會進一步增加,商標經濟更加活躍,代理業務會更加繁榮,企業更加重視商標使用,加大維權投入。
馳名商標業務規范,會使企業減少馳名商標作為品牌宣傳方面的使用,增加對品牌保護、商標維權的使用,是馳名更加回歸法律范疇的體現,此項服務將成為代理機構穩定而長久的業務。
商標法修改加強對代理機構的管理,授權商標局、商評委和各級工商管理部門具有管理權限,協會具有懲戒權力,目的是規范代理行為,促使代理機構誠信服務、建立品牌、發展規模,淘汰不規范、渾水摸魚的代理組織,尤其是那些缺乏專業支持,缺乏風險管理的中小代理機構,將面臨越來越難的生存環境。
修法是對代理市場的一次優勝劣汰,也是宣告整個行業告別野蠻發展階段的標志,代理市場將會進入依靠專業服務,依靠品牌,依靠規模發展的良性發展道路,管理和服務將成為同業競爭主戰場。對于東靈通來講是一次難得超越的機會,經過五年發展我們已經具備專業、管理和規模優勢,有能力用管理和流程把控風險,提升服務,提升品牌,加快前進的步伐,再次創造行業奇跡。
當然,機會也是挑戰,超越別人就是超越自己,我們團隊服務的規范性、專業性還沒有完全落實到位,老客戶的維護還有很大提升空間,員工專業學習永無止境等等。這些提升需要每位東靈通人的努力才能解決,每個人都是東靈通主人,對外都代表整個東靈通,所以任何人都不能有等待心理,更不能有僥幸心理,認真學習新法,抓住機遇,迎接挑戰,實現再次超越。








